山东省药品质量公告
(2008年第1期 总第30期)
根据2008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药品检验所和各市药品检验所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
一、2008年第一季度完成计划抽验情况
省药品检验所和17个市药品检验所第一季度共完成计划抽验642批,不合格药品28批,不合格率为4.36%。其中从生产企业抽验88批,不合格药品1批,不合格率为1.14%;从经营企业抽验218批,不合格药品11批,不合格率为5.05%;从使用单位抽验336批(包括医院自制制剂),不合格药品16批,不合格率为4.76%。从药品经营企业抽验的药品不合格率高于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抽验的药品不合格率。
二、2008年第一季度省药品检验所完成计划抽验药品45批(见附表1-1、1-2、1-3),不合格药品2批(见附表2-1、2-2)。涉及21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11家,经营企业6家,医疗机构4家。
三、全省17个市药品检验所共完成计划抽验药品597批,涉及被抽样单位136家,其中生产企业18家,经营企业60家,医疗机构58家,不合格药品26批(见附表2-1、2-2、2-3),不合格率为4.36%。从生产企业抽验60批,全部合格;从经营企业抽验206批,不合格药品10批,不合格率为4.85%;从使用单位抽验331批,不合格药品16批,不合格率为4.83% 。
四、公告附表3所列药品为市药品检验所抽验,经核查认定为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
对本公告附表所列不合格的药品及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省、市药品检验所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进行跟踪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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